共融通道 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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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融通道 注意事項
共融通道 注意事項
共融通道使用者須遵守相關條例及規例,包括但不限於第132BC章、第374章,以及《道路使用者守則》;遵從管理人員的指示,並遵守以下各點,以維持共融通道安全有序運作。
1.
除單車、三輪車、滑板車、以人手推動的嬰兒車及輪椅外,任何人不得在共融通道上乘騎任何車輛。
2.
除輪椅或嬰兒車外,任何人不得在共融通道外乘坐任何車輛。
3.
*狗隻或其他寵物須置於恰當控制下並受到有效的管束,以免對任何人造成煩擾。狗隻須受人牽領。
4.
在黑夜時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,在共融通道上騎踏單車及三輪車須展示車頭白燈、車尾紅燈和在車尾裝有紅色反光體。
5.
單車及三輪車須裝配能發出充分警報的鐘。
6.
單車及三輪車須配備有效且保持適當的工作運作的制動系統。
7.
騎單車人士須小心騎踏單車,並適當注意他人。
8.
騎單車人士須讓路給行人。
9.
任何人不得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騎踏單車。
10.
騎單車人士不得運載任何其他人、動物或物件,以免妨礙其視線或使其無法完全控制單車或三輪車。
11.
11歲以下兒童在共融通道上騎踏單車或三輪車時,須由成年人陪同。
12.
除超車時,騎單車人士須以單行前進。
備註:*非「寵物共享公園」,不能攜寵物入內。
共融通道使用者
應該做不應該做的事項
應該做的事項
應互諒互讓,小心謹慎。
應保持警覺,注意周圍環境以確保安全。
應留意共融通道上的標誌、設施和路面狀況。
不應該做的事項
不應阻塞共融通道。
不應在繁忙的位置逗留。
騎單車人士
應該做不應該做的事項
應該做的事項
只有在必要時才使用單車警報鐘。
接近路口,以及附近有行人、狗隻和其他寵物時*,應提高警覺和減速,並在下車區域下車。
騎踏單車時,應戴上頭盔和其他防護裝備。
騎單車人士應沿着有單車地面標記的一側行駛。
如果附近有太多行人,應立即停止騎踏單車。
單車或三輪車應停泊在指定停泊位置,連續停泊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
不應該做的事項
不應在有行人地面標記的一側騎踏單車或三輪車
騎踏單車時切勿使用耳機或手提流動裝置
騎踏單車時時速不可超過每小時15公里
備註:上述應做的事和不應做的事僅供提示。
*非「寵物共享公園」,不能攜寵物入內。